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精神,我校定于2020年1月14日开始进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15日。
三、面试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少年生态园区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行知楼教学楼(二号教学楼)二楼(202-205教室)。(乘车线路:2路、85路公交车到通和驾校下车后往东步行200米到达学校)
四、面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须提前30分钟到场,按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叫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1)报考专任教师1岗位、专任教师2岗位和专任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技能测试(快题设计)、介绍方案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快题设计时间为4个小时,介绍方案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
报考专任教师1岗位的考生可自带鼠标,学校提供电脑、场地和专业绘图软件。
报考专任教师2岗位和专任教师3岗位的考生请自备颜料(水彩或水粉)、马克笔或彩铅等相应画笔、三角板、比例尺、铅笔、胶带纸、橡皮及其他绘图工具。学校提供图版、丁字尺、绘图纸和草稿纸(A4白纸)。
(2)报考信息安全管理员17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题目现场公布,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时间为15分钟。
(3)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要求应聘人员用板书形式进行试讲。试讲题目如下:
报考专任教师7岗位试讲题目(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在空调系统中的应用。
报考专任教师8岗位试讲题目(应用数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分的概念。
报考专任教师9岗位试讲题目(民俗学或社会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报考专任教师10岗位试讲题目(民族学):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是我国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本质。
报考专任教师13岗位试讲题目(旅游管理):中国旅游业的三大市场。
报考专任教师14岗位试讲题目(会计学):固定资产的折旧。
报考专任教师15(蒙汉兼通)岗位(社会学)试讲题目:中国目前常用的几种养老模式的比较。
五、面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试讲/现场答辩岗位 | 快题设计岗位 | 方案介绍/作品介绍和答辩 |
1月14日上午8:00-12:00 | 专任教师7岗位 专任教师8岗位 专任教师9岗位 | 专任教师1岗位 专任教师2岗位 专任教师3岗位 | |
1月14日下午14:00-17:30 | 专任教师10岗位 专任教师13岗位 | 专任教师1岗位 专任教师2岗位 专任教师3岗位 | |
1月15日上午8:00-12:00 | 专任教师14岗位 专任教师15(蒙汉兼通) 信息安全管理员17 |
六、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时所确定的面试语言试讲或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面试成绩计算
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快题设计)成绩×80%+介绍方案和答辩成绩×20%。
采取试讲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采取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成绩。
九、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十、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404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471-6609877(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审计处)
0471-285681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二、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7日
来源:http://impta.com/shiyedanwei/20201710303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