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技师学院2019年招聘公告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214 次 日期:2019-12-03 1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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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技师学院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

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市人[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技师学院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技师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二个校区,占地面积311亩,在校学生5000多人。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技师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IAI)联合创办了汕头民用航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技师学院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9:00-17:00。

(二)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251号长春拉图摩根酒店三楼国际厅。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汕头技师学院负责。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国内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名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的,须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3.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技师学院同意后,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所学专业如实准确的填写。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即《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4位数),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应聘条件。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七、招聘

招聘方式:招聘会现场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问答方式。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

组织实施:由汕头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地点:招聘会现场面试

八、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2020年1月15日前,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二)体检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三、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四、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54-88255553(汕头技师学院)

监督电话:

0754-88324110(汕头技师学院纪委会)

0754-88645063(汕头市人社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七、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技师学院

http://www.stsgjx.com/

附件1:汕头技师学院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技师学院

2019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zwgk.shantou.gov.cn/hrss/szpxx/201912/5143195fd83c490c86a3f35061b6ae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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