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1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办公大楼3楼1322室。咨询电话:0755-84827902。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证证明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报名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犯罪证明等资料在报名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在资格复核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台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考生自行前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录用的员工需与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我局工作。
2.首份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将正式聘用。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报名表
3.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201911.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201911/t20191113_186289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