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副科级及以下职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正科级)。
二、遴选范围
在全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博士可放宽至一年;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8月21日-29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市人大机关办公大楼212室)报考,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咨询电话:0826—2336165 ,0826—2399232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8月30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市人大机关办公大楼212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按7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请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人大网、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在广安人大网、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公告。
(三)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从优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大网、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安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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