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及《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市教办〔2019〕2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安顺市西秀区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
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2019年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现场确认地点:
1.安顺学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安顺学院,咨询电话0851-33224739。
2.申请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开发区的现场确认点在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51-33756630。
3.申请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西秀区的现场确认点在西秀区教育局(西秀区行政中心8栋1楼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851-33835640,33344550)。
六、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须持有近五年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三个月内《安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1份,(自行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详见附件),由申请人自行前往西秀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且体格检查报告为合格,(当次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2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号码)。
《安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证件相片、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请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在档案袋上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学科、资格种类、毕业学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档案内材料名称及份数。
附件:安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xls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通知网址:1.安顺市教育局(http://jyj.anshun.gov.cn/)
2.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asxx.gzegn.gov.cn/art/2019/9/24/art_64599_1956024.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