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教师字〔2019〕25号(关于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士:
为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仁怀市的人员。
2.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人员。
3.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人员满足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
1.修学相应阶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上述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二)认定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规定,有近五年内(即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取得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签名后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23日-10月1日)
1.认定机构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下半年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9月23日-10月18日,国庆节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升级维护,暂不对外开放)
在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流程》(附件)。
申报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入注册(原已经注册过直接登陆),然后登陆业务平台,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下,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
(三)现场确认(10月21日-11月1日8:30-17:00,10个工作日)
1.现场确认地点: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葡萄井原政府大院三楼)。
2.提交材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时,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
(1)正装卡片照:1寸彩色正装卡片1张(28mm×36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电子版不得压缩,文件名用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235138112@qq.com;卡片照、卡片照电子版、网上报名照片三类照片必须相同。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的不作要求)。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8)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需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知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体检(10月21日-11月3日)
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
2.《体检表》: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由市教育局发放。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市中医院,由市中医院汇总交市教育局。
3.体检时间: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体检表》及身份证,即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4.体检费由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及发放证书(11月4日-12月6日)
1.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2.公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将在11月15日左右通过“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牢记自己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杂,相关信息尽可能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1-22228744
仁怀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