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人数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聘用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2910012,通信地址:油城五路28号大院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二、体检时间、地点
安排在2012年8月19日(星期天)在茂名市中医院(地点:茂名市油城五路7号大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8月19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茂名市中医院体检中心报到。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按时间要求,带齐证件,准时抵达。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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