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阅读:1259 次 日期:2019-04-11 1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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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六枝特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现将六枝特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六枝特区的中国公民,可在六枝特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学历。(其中,毕业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应是《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5〕175号)文件中规定的学校毕业生,且参加全国幼儿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黔教语发〔2012〕263号)文件第十三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第三款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在黔工作和读书的在职教师、学生,原则上不得跨省、市报名参加测试,应由学校所在地的语委机构负责统一登记编号、组织测试。不按本条规定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接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查核实或重新认定,否则不予认可;第十八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对存在异议的证书,使用单位应立即将原件报送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查核实。

根据《黔教语发〔2013〕324号》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持近五年内考取的普通话水平证书,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六枝特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审批、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再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17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对照六枝教育局站点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6日(工作日内)。

2.地点:六枝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5号综合窗口

3.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规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1份(体检表当次有效)。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⑤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⑦近五年考取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在网上下载后用A3纸双面自行打印)。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供2018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认定情况和领取时间,请关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liuzhi.gov.cn。

证书送达:六枝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5号综合窗口。

五、其他事项

(一)补发、换发证书工作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除此以外,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2份(六枝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5号综合窗口领取);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个人档案中查找);

③申请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印证。

(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中小学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学校须及时通知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教师持证上岗。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联系电话: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0858-5537086;

六枝特区教育局:0858-5317959

六枝特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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