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文山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文山市的社会人员。
2、持有文山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州外户籍人员。
3、文山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持有文山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文山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文山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5、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
文山市辖区内办证人员体检由本人自行到文山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
(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17日17时之间系统开放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
1、属文山市辖区内认定的申请人,请到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市政府六楼608室)进行现场确认。
2、文山学院和文山州民职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学院(校)进行确认(确认时间由学院(校)自定)。
四、申报程序
(一)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地为现场确认点并进行核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二)每一步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后才进行操作,并上传个人证件照(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证件号码和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和现场确认。如需要再次登录修改信息,修改后请点击提交。
五、现场确认时,请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审核原件交A4纸复印件,缺一不可):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或A4纸打印均可,一式两份。网络申报审核无误后即可点击打印(只收网报后打印的申请表,用空表填写无效);
(二)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五)体检表原件一份。请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到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地点规定在文山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在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粘贴照片后才能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二)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9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①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②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③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六)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七)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八)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装入纸质档案袋(纸质档案袋请自己到文具店购买)。文山市教育系统在职申报人员还要提供上学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规定时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网报业务咨询电话
1、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6-2143340。
2、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0876-3051105.
文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