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财政学校创建于1951年,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财政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已有近7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财经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工160余人,在校学生7000余人。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邮编:5500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3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财政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日期2019年4月17日(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贵州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gzcz.gov.cn)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http://www.gzscx.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4月4日到2019年4月15日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 4月15日9:00至2019年4月1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财政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
(1)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9年4月17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15日9:00— 2019年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须于2019年4月19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7:00后至2019年4月18日17:00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表》待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确认并缴费后,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取消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在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9年5月13日9:00至2019年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网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省财政学校人事处0851-86808056。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类别按职位不同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两类,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笔试类别”。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告。
贵州省财政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告。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递补人员自接到递补通知后48小时仍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必须现场亲笔签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省财政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与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及形式:按照百分制评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综合管理类(A类)面试包括现场答辩和综合能力测试。
(3)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醒: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财政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体检结束(2019年8月31日)仍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纪检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08056;监督电话:0851-86807109
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定事宜,由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省财政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省财政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岗位介绍 | 笔试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需求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401 | 贵州省财政学校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从事教学工作 | 中小学教师类(D类)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 |
02 | 从事教学工作 | 中小学教师类(D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
03 | 从事心理咨询及教学工作 | 中小学教师类(D类)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
管理人员 | 04 | 从事文秘工作 | 综合管理类(A类)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 |||
05 | 从事党委办公室工作 | 综合管理类(A类)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中共党员 | |||
06 | 从事培训工作 | 综合管理类(A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