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19〕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华蓥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华蓥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26日,7:00至18:00。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下午5:00)。其中4月27日(星期六)休息,不审核确认。
2.地点: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3.提交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承诺书》一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纸质材料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装好。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时间:2019年5月18日上午7:30。
(二)地点:华蓥市杜家坪小学。
(三)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200元/人。
(四)测试方法、程序
1.测试方法
主要通过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评议组拟定各学科10个说课题目和面试问题,测试人员按照确定的10个课题撰写说课教案,做好说课和面试准备。
2.测试程序
(1)评委培训:组织评委学习《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测试有关要求;
(2)分组测试。测试人员随机抽取说课课题,面向评委进行说课,说课结束,评委提问,进行面试,测试时间不超过35分钟。测试人员在结束后将教案交联络员;
(3)评委评分。测试结束,评委按照测试标准分别评出说课得分和面试等次;
(4)集中表决。所有测试工作结束,由各组负责人主持,逐一对测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合格进行表决。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测试题目》将于2019年5月10日左右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备课教案及笔、纸等必须的用具。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待定。
(三)收费标准:由医院确定。
(四)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届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402会议室集中,然后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六、证书领取
(一)时间:2019年6月20日。
(二)地点: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