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司现有业务存量、未来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后的增量以及公司面临的人才紧缺现状,公司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18年7月31日前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1.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会计助理1名。
2.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1)岗位职责
①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协助会计共同完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②负责日常现金、支票及网银付款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③负责采购、日常报销及其他支付项目原始凭证的初审工作,完善归档前相应手续;
④负责公司员工社保及公积金购买;
⑤负责发票填开,保管支票、发票、收据等各种票据;
⑥负责核对收付款,定期及时报送会计进行项目统计工作;
⑦负责整理票据和凭证,协助会计归档;
⑧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①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②熟悉会计操作、会计核算流程管理;
③熟悉财务报表及基本分析;熟悉银行业务和报税流程;
④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账务的处理方法;
⑤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为人正直、性格开朗,愿与公司共成长共发展。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行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要求确定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5)报名时已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二、福利及待遇
(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二)定期免费体检,员工用餐福利,工会福利。
(三)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现有薪酬制度执行。
三、工作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九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月18日(17:00截止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15日—1月19日(15:00截止资格初审)。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 xxrc2007@163.com,个人简历须包含:应聘岗位、姓名、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的1-3个工作日,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四)其他要求
1.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请不要重复提交。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咨询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2274。
五、招聘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结合式面试的形式,择优录取。面试结果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告知。
(一)初试
1.开考比例为1:3(岗位数:应聘人数)及以上即可开考。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调整。
2.初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求职动机与招聘岗位的关联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
3.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初试结果,按照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内容:(1)应聘人员须提供1寸免冠近照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现场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
3.校验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六、体检及背景调查
(一)进入体检人员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告知体检相关事宜。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适当顺延。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四川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学历(学位)、证件造假及考核舞弊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将取消该其拟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兴贤人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