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为全面推进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营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13名,主要从事咨询引导、综合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
(六)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相关专业技术或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凤梧路63号金世纪酒店附楼(寻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三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报名处。
5.报名咨询及联系人:孙继松 0871—62651088(1818711797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刻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内容:个人形体、外貌、气质(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语言表达能力、服务礼仪、普通话水平以及计算机操作等。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按照相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单位、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方式
(二)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招考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一经聘用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三)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月(包含五险)。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待遇:4000元/月(包含基本工资、五险及绩效考核奖励)。
(三)其它福利待遇:
1.享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2.免费发放统一的工作制服。
六、本单位不提供餐饮和住宿,食宿由个人自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