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获批全省第二个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现居全省园区综合排名第三位。2018年3月,湘潭经开区启动长株潭湘江湾综合创新试验区经济带建设,从经济、生态、社会文明三大指标体系全面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经开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积极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保障教师待遇,出台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流师资,打造教育品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2人,如下表:
岗位 | 数量 | 分配学校 |
语文 | 4 | 湘潭经开区响水乡中心学校 |
数学 | 4 | |
英语 | 2 | |
体育 | 2 | |
合计 | 12 |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5.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至少有一项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6.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同一岗位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区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一致。
七、其它
咨询电话:经开区文教卫计局:0731-52379341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教卫计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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