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积累职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精神,沧州市粮食局开始征集2017届、2018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的条件
(一)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参加见习活动。
(二)学历为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招收岗位人数10人。
(四)见习报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报名时,出具下列有效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二、就业见习人员待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负责一次性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报名地点:沧州市粮食局 (清池北大道22号)
报名电话:3043825; 18333712870;15511776130
联系人:张晓宇、赵巧娇
沧州市粮食局
2018年10月08日
来源:http://www.czrcw.com/view/ncontent.aspx?id=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