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延边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医疗卫生招聘公告(26人)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289 次 日期:2018-09-20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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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尺寸2.5CM×3.5CM)。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面试,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第二次面试环节,进行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准考证信息。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3-8176038

《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由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433-7513638

本次考试所涉及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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