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贾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925 次 日期:2018-09-19 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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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年龄、户籍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市贾汪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http://zp.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9月 21日-9月30日9:00-16:00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9月21日-10月1日9:00-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10月1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

五、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16-66889680

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65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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