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规定,襄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2日至2000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特警支队勤务辅警岗位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22日至2000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和国家、省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政策规定向报考人员提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及报名等考务方面的咨询。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内容需打印,不得手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对使用同一题本的考生,按照合格率不超过实际参加笔试人数80%的比例,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笔试的岗位,须与其他岗位联合考试,使用同一套题本。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五)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明确的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平安襄阳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市人社局进行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平安襄阳网。其中,平安襄阳网为发布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襄阳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