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幼儿教师40名。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公开招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四)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二、招录名额
公开招录幼儿教师40名。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招录岗位信息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8年8月17日至8月27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发布招录公告。视情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由教育局负责。
2、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4、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专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中专毕业生提供个人档案及报到证。应聘者填写《2018年易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县招录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审核人与人社局审核人签字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5: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招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委由县招录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两道题,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招录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名单,报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
2、待遇。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保险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录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2018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杰(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东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清西陵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赵广鹏(政府副县长)
赵永忠(政府副县长)
刘永田(狼牙山管委会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德茂(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卢庆董(县人社局局长)
许俊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主任科员于建海、县教育局副局长何国海担任,负责此次公开招录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录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