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小学教师65名
其中:语文22名 数学21名 英语13名 音乐3名 美术3名 体育3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被聘用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一年后解除聘用合同。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 8月16日至8月20日,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018年8月20日8:30至23日17:30在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安平县招聘小学教师个人简历》一式两份。(可现场领取填写)
(2)、《安平县招聘小学教师资料档案袋封面》一份。(可现场领取填写)
(3)、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查后发回)。
(4)、近期小二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
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试阶段。
(三)考试
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理念等内容。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30%,为专科水平的语文、数学、外语知识;其他专业知识占70%。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如有的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数,则把空余招聘职位数调整到其他职位。笔试和试讲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见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9:10 考生入场,宣读《考生守则》、《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9:25 发卷
9:30—11:00 考生开始答卷考试
10:45 考场主考官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11:00收卷并密封
(2)出题和阅卷
招聘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场、阅卷、登统等环节。笔试成绩出来后,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3)考点设置
根据报名情况设立考场,每个考场30名考生,每个考场设主考1人,监考1人。
(4)确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试讲考生人选
对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职位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人选。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
(1)试讲时间、地点、内容。
见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内容为:安平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试讲时间为15分钟,可以使用课件。
(2)试讲成绩的确定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定。每个评委组由5人组成,五位评委的平均分是考生的最终得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计算考生笔试和试讲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分职位根据聘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有学校任教经历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试讲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将加试考试,考试内容、方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018年9月5日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集合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时间地点
见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二)体检标准。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8年9月6日— 9月9日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审批聘用、待遇
(一)被审批聘用的考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续签),由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乡村小学任教,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被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保保险,享受与正式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审批聘用的考生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讲、试讲、体检、签订聘用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向下顺延聘用,直到录满。
(三)被聘用的考生只能在教育系统内部流动。
七、特别提示
(一)考生进入试讲室后,只准向评委报出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能够暴露个人身份的有关信息,否则取消试讲资格。
(二)考生及时关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后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和培训机构。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