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同意,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有一定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名,遵义市播州区社会保险局参公编制4名,详细职位见《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登记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暂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人社工作,作风过硬;
2.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须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8月31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2013年8月31日以后新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从事基层项目服务或临时聘用在基层并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过各种党纪、政纪处分;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见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到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办事处人民东路)。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红(蓝)底彩色相片3张、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rszk/)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考试,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试
1.笔试(4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和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小组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小组,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由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区人社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选调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遵义市播州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并由遵义市播州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选调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遵义市播州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7222381 0851-27226223
监督电话:0851-27250865(遵义市播州区纪监委第一纪监监察组)
五、其他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