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职员招聘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和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共5个,拟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1)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五)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8年8月13日;
(4)2016年8月13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七)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八)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
(九)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报考。如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8月13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他以此类推。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十)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体检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由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市文体旅游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最终聘用与否,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审批为准。
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8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属2014年、2015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
(八)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