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大量农村人口向县城流动,其中学生进城尤为突出。据初步统计,下半年县城学校共需增班22个,为确保开学顺利,需要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60名。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廖文来
副组长:王志宏、李卫东
成 员:张小东、刘军、郭青、肖锡华、钟吉祥、何济瑾、
陈吉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陈吉明任办公室主任(兼),曾小军、张敏为成员。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临时抽调,并进行岗前培训。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1.万安中学(7人):语文1人,数学2人,生物2人,体育1人,化学实验员1人。
2.万安二中(17人):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1人,物理1人,政治2人,历史2人,生物1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
3.五丰学校(10人)
小学:语文4人,数学4人;初中:英语1人,体育1人。
4.实验小学(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5.芙蓉小学(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体育1人(男),美术1人。
6.特教学校(3人):语文2人(男),数学1人(男)。
7.保育院(3人):体能教师1人(男),专业教师2人(女)。
四、选调条件
1.我县现在编在职的公办学校教师(含在民办高中任教的在编教师),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4周年以上(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特岗教师被聘为正式教师后,3年内不得调入县城学校”的规定,特岗教师须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6周年后才能报考)。三定向教师及2014年春季招聘的教师按合同协议执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还可适当放宽,但报考万安县保育院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岗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体能教师岗位的限学前教育、音乐、体育专业,报考幼儿专业教师岗位的限学前教育专业。
报考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条件为: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者熟悉网络办公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掌握计算机的软硬件安装和维护操作,在学籍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年报系统、职称管理系统、综合素质平台、中考报名系统等与学校相关的网络系统中,至少能熟练操作其中三项及以上者(由任职学校出具证明)。
3.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进修学校、职校和民办高中在编的教师只能报考与自己任教学科对应的高中岗位;初中的教师可报考与自己任教学科对应的高中或初中岗位;小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其中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被县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个完整学期请病假的,或一学年中请事假(含离岗)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五、选调办法
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30%、面试(加试)成绩的30%、教学成绩得分(满分30分)、学校评价得分(满分10分)和奖励加分五项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报考高中、幼儿教师岗位和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40%、面试(加试)成绩的50%、学校评价得分(满分10分)和奖励加分四项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报考相应层级和学科的岗位,可以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所有报考相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即录取。也可以跟其他人一样参加考试,以综合评定成绩参加排序录取。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1-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7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报考时只分学科岗位,不具体到各学校学科岗位,比如报考小学语文,只需要在报考岗位栏目填写“小学语文”,而不能填写“实验小学语文”。学校若同意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在报名表上填写“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教学经历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出具,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经历);④加分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不含部分学校设立的副班主任),学校班子成员(有发文任命的)和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⑦报名费100元。以上材料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4.选调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2及以上方可开考,选调岗位数5人以上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各项加分材料进行审查统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加分公示
笔试前将报考者的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情况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报考教师所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再举行笔试、面试(加试)。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8日,地点:县教体局3楼接待室。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8月19日,笔试地点:万安中学。
4.面试(加试)时间:8月21日,面试地点:万安二中。
(六)公示、选岗、确定选调人选
1.以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岗位等额预录取。若出现末位总分并列的,则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录取教龄长者,若教龄相同,则录取学校评价得分高者。预录取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审查不合格的,按预录取原则递补一次。
2.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岗。该学科只有一所学校有选调岗位的,直接录取到该岗位,同一学科有两所及以上学校有选调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选岗时总成绩相同者按预录取原则确定顺序。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不论以何种方式报考,只要能进入录取,则优先选岗,骨干教师报考同一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
上述选调学校的教师参加选调考试并被录取后,所产生的空缺将根据相应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报考教师仍录取在本校的则不占选调岗位职数。
3.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及时将选调教师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二)严明选调工作纪律。各校要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如实核查,为本校开出的证明等材料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0796—5701290
九、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