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开发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开发区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方向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36人。
注:科学学科招聘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思品学科招聘政治学专业。
岗位报名数与所设岗位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作适当调整。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专业一致。
(三)2016年至2018年毕业生。须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高中教师。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硕士学历(本硕专业一致)。
2.初中教师(不含体育教师)。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小学教师(不含体育教师)。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体育教师。全日制本科院校体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5.以上学历均不含专接本或专升本。
(四)在职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历条件与2016年至2018年毕业生相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公办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民办教育机构教师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在开发区第一中学(地址:开发区祁连山南路与华山南路交叉路口)。
2.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在职人员可提供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现场确认、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笔试成绩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1 份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后面写名字)。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复审及发放准考证
1.报名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2.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复审合格者名单在开发区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网上查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qetdz.com/laodongrenshi/index.asp;开发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qetdzedu.net)。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开发区第一中学(地址:开发区祁连山南路与华山南路交叉路口),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为所申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面试: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按聘用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学科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该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作适当调整。
(1)面试内容:①体育学科面试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答辩、专业基本功(包括队列、体操等项目)和特长展示(包括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技能);②其他学科面试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答辩,重点考察本学科教育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相应学段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2)应聘人员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提前1个半小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提前1个小时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准备。应聘人员只允许带由组织方提供的课本和参考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时评委当场打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值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⑷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面试地点为开发区第一中学(地址:开发区祁连山南路与华山南路交叉路口)。
(四)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确定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出现相同分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入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和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全部规定科目体检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和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全部规定科目体检出现的职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分配及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按成绩依次选择本学科工作岗位。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本次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在编在职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聘参照其工作单位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的在职教师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聘用的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徇私情,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要主动回避。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地点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发区教育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35—3926277 0335—3926873
招聘监督电话:0335—392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