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曲阳县教师队伍建设,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幼儿教师110名、幼儿保健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农村幼儿教师110名。
2.幼儿保健员7名,分别是:永宁幼儿园4名,县第一幼儿园1名,孟良河幼儿园1名,南街幼儿园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曲阳县户籍(含生源地)。
4.应聘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5.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到岗后一年半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6.应具有并提供中等专业学校(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二)幼儿保健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2.医师或护士应当分别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曲阳县户籍(含生源地)。
5.应具有并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
1、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曲阳县七天连锁酒店(曲阳县县城北关,太行路和孟良河交叉口北,天地嘉园西门对面)。
3、咨询电话:5013992、15603225775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 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6)参加曲阳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被录用者,县招不再录用;(7)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曲阳县永宁中学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笔试内容:应聘学科课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5.2018年8月3日公布成绩,8月4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5日
2.面试地点:曲阳县永宁中学
3.面试方式。
根据各招聘学科名额1:1.5的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委由外聘专家组成。面试采取答辩形式,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4.2018年8月6日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各招聘学科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较高者,面试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相同,加考笔试内容,高分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组织
体检参照《河北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2018年8月7日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八、资格复审与考核
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复审拟聘人员报名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九、公示
考核程序完成以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和报考其他岗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自到岗之日起,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所招教师安排
今年招聘的幼儿教师安排到有岗位需求的乡镇农村幼儿园;招聘的幼儿保健员安排到县直四所幼儿园。
十二、待遇
招聘的幼儿教师和幼儿保健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参照我县在岗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