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阜平县师资短缺问题,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2017年8月面向社会连续进行两次招聘,仍有35个岗位空缺。经县政府研究,现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基本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1、高中阶段教师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物理各3名,英语、生物各1名。
2、白河学校初中段招聘教师13名。其中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地理、美术各1名,数学3名,生物、物理各2名。
3、白河学校小学段招聘教师12名。其中语文10名,英语、微机各1名。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见附件:《阜平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信息表》和《阜平县公开招聘保师附校白河分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3、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等择优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阜平中学行政楼301房间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证明信。往届毕业生具备三年及以上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担任应聘学科连续任教经验,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人社、编办、卫计、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被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纪委监委负责党政纪处分审查;编办负责是否在职人员审查;教育局负责学历资格审查;公安局负责年龄、户籍和刑事处分审查;卫计局负责体检审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3、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当天公布。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高于60分(含60分)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在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及学科的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每人用时40分钟(准备20分,试讲20分)。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
3、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得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学历高者、职称资格证、年龄小优先。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考核
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阜平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考核结束确定名单后进入公示期)。
十二、递补程序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2.经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3.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如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
十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办理鉴证手续,确定劳动关系。服务期为五年,其间被聘用人员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及在服务期内违法违纪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2、高中阶段被聘用人员实行月薪+津贴,应届本科毕业生月薪达到12716元、研究生月薪12814元、博士月薪12910元,月薪含底薪和绩效两部分,底薪按所对应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专技5级、工作时间(应届毕业生按当年、往届毕业生按三年)三个条件进行计算,其余部分为绩效工资。担任班主任及教研组长的,按所在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关津贴;保师附校白河分校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及其他福利待遇在参照保师附校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做为全县教育系统的特殊单元单独制定,工资比当地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高1000元。各类聘用人员月薪均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合同期内若有空编足以安排被聘用人员时,以此次招聘考试为依据一次性纳入编制。纳入编制后,月薪+津贴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执行。
3、为住房困难教师提供住房补贴,每月500元。
4、招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第二次招聘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