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更好地推动新区快速发展,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77人,其中:新区政务大厅岗位35人,新区审计局财务审计和法制综合2人,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协理员20人,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财务岗位2人,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综合和司法辅助2人,交警新区大队交通协勤13人,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统计专干1人,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批管理2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7月15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社局会同高新区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飞跃路3128号,南距繁荣路250米,北距光谷大街200米),报名联系电话 :0431-81335550。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博士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内容:报考新区审计局、高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岗位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占30%)、专业知识(占70%)等。报考新区政务大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高新区法院、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岗位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将通过长春高新人才网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方式选聘的人员,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的博士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分别由长春新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在长春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政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除新区审计局法制综合岗位按事业身份管理外,其他岗位均为劳务派遣或劳动合同制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财务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新区人社局备案),分别派遣到长春新区所属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区政务大厅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为3500元,年底绩效奖金20000元标准。新区审计局财务审计岗位,非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中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执行相应职称工资待遇,中级职称年税后实发13.5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年税后实发15.8万元左右);符合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不发放各类绩效奖金,年税后实发工资15万元左右,其他福利待遇与非定额约定工资人员相同。新区审计局法制综合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作标准和福利待遇,享受新区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协理员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实发工资3500元,年底绩效奖金按照协管员20000元标准执行。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财务岗位,执行同类事业编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年底绩效奖金20000元标准。高新法院司法综合和司法辅助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为2600元,每季度发绩效工资1500元左右,根据考核结果浮动,不执行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交警新区大队交通协勤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为2600元,并按入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0元,不执行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高新区发改工信局统计专干岗位,定额约定工资,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本科工资标准(含月绩效),年终绩效奖金按管委会规定执行(根据新区管委会地区绩效考评结果分别确定为8000元至10000元不等)。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审批管理岗位,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吉林日报》、《新文化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政务网、长春高新人才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高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7019513、85542507
高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7019075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