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通过考试聘用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1.1997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就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2.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3.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经过甄别认定符合上述三类人员范围,毕业派遣地为满洲里市(入学前生源地为扎赉诺尔区的除外)。
2.有完整真实的学籍档案、毕业证、派遣证/分配通知书,委培生和定向生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提供的岗位
社会保障协理员、社区矫正员等岗位。
三、招录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甄别认定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到5:30)到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建设大厦511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先选择安置岗位,依次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安置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组成专门考察组对入围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及上岗后被举报者,通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安置资格。
四、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一)公示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体检和考察,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
(二)拟聘人员超过报到时间7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
(三)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伪造有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安置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满洲里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补充说明。
满洲里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
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