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特岗办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2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岗位对口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坚持在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面监督。
4、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血亲关系的要回避。
三、面试人员(238人)
报名参加腾冲县2012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岗位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到整数)确定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参加面试。
各岗位面试拟定最低分数如下:
专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
语文68分 数学74分 英语73分 物理56分 化学73分 生物75分 地理56分 历史63分 政治72分 信息技术66分 体育76分 音乐61分 美术68分
专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
语文75分 数学61分 英语66分 体育70分 音乐68分 美术72.5分
专招傈僳族毕业生岗位:
语文72分 体育57分
四、面试要求及面试内容
1、面试要求
(1)按应聘岗位和学科组织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由特岗领导小组现场确定课题,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现场书写说课稿。
(2)面试考生实行无名制,面试时向专家考评组只报告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与考核有关的事项。
(3)参加面试考生按应聘学科根据说课稿进行说课,面试考官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由专家组按有关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不设保底分。每场面试结束,专家组评分分项目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得分。
(4)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出岗位在同一岗位中依次递补面试。
(5)面试时,面试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6)面试人员一经决定先后顺序后,不得更改。若不服从考评组安排,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说课考核前的准备,不准高声喧哗。
2、面试内容
报考专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的以现行高中教材为准。报考专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的以现行初中教材为准。面试时所用教材、教师用书、教学大纲、黑板、粉笔由考点提供。说课标准为:说教材(20分)、 说教法(20分)、说学法(20分)、说教程(30分)、板书(5分)、基本素质(5分)。面试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
五、录取办法(180人)
按照省特岗办下达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差额录取。
六、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8月9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30),当天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入场封闭(上午7:30前)。
2、面试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七、其它
1、资格复审提交不出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原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现场监督。
4、此公告由腾冲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