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城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辅警,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6名,路面辅警14名,专业技术辅警2名(均需男性)。
(二)资格条件
1.路面辅警
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2.文职辅警
大专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写作功底,会使用word、excel基本操作,从事过办公室内勤文秘岗位者优先。
3、专业技术辅警
身高170厘米以上,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优先。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基础,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会开车者优先。工作地点为交管局法制大队,工作内容以执法监督为中心,兼顾法制大队其他业务工作,交管局现有辅警符合条件者优选考虑。至少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离职。
以上人员均需男性,3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缺陷,无纹身。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组织报名。通过组织考试、考核、体检、培训确定招录人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7月11日起至7月20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803室,报考者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交通辅警登记表》。
报名联系电话:8217019。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笔、面试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招聘后,路面和文职辅警月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2000元/月)和岗位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组成(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专业技术辅警月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3000元/月)和岗位绩效考核工资(100元/月)组成(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缴纳五险,食堂补贴,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正式录用后需缴纳1000元服装押金方可正式上岗(合同期满、合同期未满期间考取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押金全额退还)。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