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黄石港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黄石港区教育岗位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审查地点: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政府院内)乘2路、5路、6路、9路、14路、20路公交车到黄石港区政府或桂花广场下车。联系电话:0714-6384212.
二、报考黄石港区其他岗位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黄石港区人社局(磁湖剧院旁),乘2路、5路、6路、9路、14路、20路公交车到黄石港区政府或桂花广场下车。联系电话:0714-3293863 。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考生填写《黄石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并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黄石港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3份。具体如下:
1、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查询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结果,2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
2、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2018年应庙毕业生暂没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3)。
3、招聘公告《黄石港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对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但已具备执业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由执业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详见附件3)。
4、招聘公告《黄石港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应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工作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教育岗位考生请加群731998362具体答疑。
5、按照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相关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流程
(一)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审核报考资格,并在两张登记表上签上复审结论和署名。复审合格人员写“复审合格”结论并签名;不合格人员要写明原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审核人签名。
(二)各主管部门在《复审情况汇总表》上做好每位考生复审结论的记载,并装订复审合格的每一位考生资料备查。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在报考岗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并在同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公开招聘期间,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0714-6384212。
3、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携带资格复审内容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黄石港区人社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