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妇科医生2名、产科医生3名、内科医生2名、儿科医生3名、外科医生2名、影像医生2名、麻醉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4、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17:30,应聘者填写《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内科医师-xx-139xxxxxxxx)为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870063703@qq.com,并以附件形式附上电子简历。
(二)资格审核。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筛,确定参加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凡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5日8:30-17:30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1、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证及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岗位资质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适当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参加面试。具体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命题演讲、考官提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以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同工同酬,社会保障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请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19-5220645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