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阳江阳春市兴华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53 次 日期:2018-06-26 1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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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到兴华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选调岗位

市兴华小学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调教师31名,具体选调学科及人数详见《2018年阳春市兴华小学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教育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教学教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人员,就业协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含在我市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岗位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职称或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的专业要与报考学科对口,或连续三年(累计五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

(三)年龄要求:报考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8:30到11日下午18:00。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2018年阳春市选调教师网上报名情况表》。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报考多个学科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选调教师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并对业绩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加分最高为13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加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开考学科知识。报名人数少于选调人数的科目,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开考与否。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地点:阳春市实验中学。

(二)面试资格审核确认。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面试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7月18—19日,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

面试资格审核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阳春市2018年选调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和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用活夹装订)。

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结果公布: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核结果自行查询。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熟练程度等),面试内容主要从现行小学教材抽选;

2.面试方式: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演示和说课。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选调学科(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学科(岗位)小于5名,原则上按1:3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5—10名,原则上按1:2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11名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同一学科(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同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开始,地点:阳春市实验中学。

(四)加分:近五年(即2013年以来)教师个人获的奖项,经市教育局核实有效的,按如下办法进行计算:

1.教育类荣誉加分: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得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广东省优秀乡村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加3分;获得阳江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阳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0.5分。本项加分不包括各类技能业绩、单项评选等荣誉。

2.现场教育教学比赛加分: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主办的班主任专业能力比赛、学科现场教学比赛(含录像课)等评比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其中,参加全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参加广东省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参加阳江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加阳春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本项目不含基本功、论文、教案等单项技能比赛。

3.业绩考核加分:由市教研中心依照2016-2017学年度市级科目检测成绩对报考教师进行教学业绩考核,考核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三等奖的加1分。

4.加分项目的核定: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教师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年评比活动的实施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组织形式、评奖层次等要素进行综合核定,每项只计算最高分一项,三项合计最高加13分。加分经公示后直接计入总分。

(五)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自行查询。

五、考察公示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考察及计生审核。

(二)公示: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和阳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纪律

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选调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可登陆查询。

(二)考试前3天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662-7658312。监督电话:0662-7658311。

(三)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八、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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