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公开选招教师一批。现将选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职数
本次选招教师100名(其中:中学教师41名,小学教师49名,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粤教继函〔2013〕1号)。
(三)报考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在职在岗的县内临聘教学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须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选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注册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11日。
2.报名地点:和平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资格审查:各考生应带备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等),同时带备免冠大一寸近照3张以备查验。
4.报名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报内容须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形式: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和平县和平中学。
4.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占30%;专业知识(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占70%。笔试分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卷。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以招聘各学科职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以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
4.面试内容: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初中八或九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小学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相关教材。
5.面试方式:先集中统一在现场抽签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后分组逐一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加分规定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工作单位提出意见后送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官”按有关政策在原始成绩上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确定选招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聘职数,按学科定出入围分数线后,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确定录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招录的教师,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凡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外调或进城。
咨询联系电话: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0762-5633786
和平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