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特聘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五、用人模式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安排在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体检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5月,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