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290个,具体为:
1、普通高中教师35名;
2、职业中专教师30名;
3、初中教师75名;
4、小学教师67名;
5、小学教学点教师55名;
6、幼儿教师20名;
7、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 名;
8、财务人员3名;
9、特殊教育教师2名。
二、报考条件
1、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2、年龄: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可以是非师范类,但学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旅游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旅游管理类专业;报考电子技术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专业;报考机械自动化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机械类专业;报考汽车维修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机械类车辆工程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报考计算机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报考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类专业;报考教育技术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报考种植技术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植物生产类专业。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二者其中至少一项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是特殊教育类专业和工商管理类专业。
报考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8、递补:
因体检、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类型)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递补一次。
9、公示:
由教育局、人社局对考核(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10、择岗: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类型)依次公开择岗。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11、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分别提交符合报考岗位的毕业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财务及职业中专旅游、电子技术、机械自动化、汽车维修、计算机、电子商务、教育技术学、种植技术岗位的,按承诺的时间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才能异动。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县外在职人员报考被录取的,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我县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溆浦教育信息网、湖南人事招考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提前3天公告。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教育局)
0745-3222788(职业中专)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77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溆浦县2018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