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参加2018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至2018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硕士、博士毕业生(博士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2018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310室(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29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2018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报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
(3)已报名参加过2018年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尚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4)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025-8699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