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辅警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4名,其中:特警反恐大队辅警(男)30名、交通警察大队辅警(女)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
见《竹溪县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位设置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竹溪县户籍(生源地),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毕业生);
4、男性辅警要求净身高在1.70以上,五官端正,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5、女性辅警人员要求净身高在1.65以上,五官端正,体重在55公斤以内,会驾驶二轮摩托车(e证)和小型汽车(c1)的人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7、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凡已在县公安局签订辅警合同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8张,如实填写《竹溪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竹溪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8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
(二)考试
1.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因面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进入面试后还需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考核
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方式
1、《劳动合同书》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两年一签订,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备案。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根据其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女性交通辅警人员工资核定为每月2200元、特警反恐大队男性辅警工资核定为每月2500元。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
4、聘用的男性辅警,由于工作性质,其食宿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
六、组织领导
此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考工作由竹溪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2733710(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2733707(县公安局纪委)
竹溪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