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张家界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99 次 日期:2018-05-24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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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对标提质,加快建成全域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旅游胜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7号)《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关于发布<2018年张家界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等政策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8年张家界市教育局决定为市民族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校园引进方式引进10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校园引进人才计划共计10名。详情见《2018年张家界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询: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jjedu.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zjjsmz.cn/)。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报考人员年龄以2018年3月31日为准计算。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必须取得相关学历认证。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三)在本市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市工作两年以上(以是否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四)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5.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18年张家界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584795600@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0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包括网上资格初审、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引进。

1.网上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公布。

2.考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方可组织考前现场资格审查。

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1日,地点暂定在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报考人员需本人当场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787955285。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考点暂设湖南师范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市民族中学引进的各岗位考试内容以报考学科高中教材内容为主。市特殊教育学校引进的特殊教育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以该专业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特教概论及康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量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笔试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评分。

3.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合计折合总分为100分。总分=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因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低于3:1而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立60分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即笔试面试成绩均高于60分(含6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2.组织体检。考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定于考试后的第二天进行,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组具体组织,监督小组派人监督。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免考试环节,直接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考试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成立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结束,由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给出考察结论。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引进。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能超过两次。

(七)资格复核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考试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等情况进行汇总,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报张家界市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资格复核。

(八)公示

资格复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报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岗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引进的人才到引进单位工作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政策待遇

(一)职级待遇。通过公开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有职位的情况下,试用期满后可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二)住房保障和安家费。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货币化,购房后分五年发放);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2.引进重点高校(双一流大学或“985、211”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分两次发放);发放购房补贴2万元(购房后发放)。3.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分两次发放);发放购房补贴1万元(购房后发放)。

(三)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业的,由人才引进单位或市委人才办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五)医疗服务。由人才引进单位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

引进人才的政策待遇按《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纪律的行为,按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个严禁”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情形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引进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界市教育局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站上公告,敬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咨询电话:0744-8223922。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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