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局梆子剧团、评剧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专业测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人数和岗位
(一)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演职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演职人员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
市河北梆子剧团拟选聘人员8名,其中,演职人员7名(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1名(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市评剧团拟选聘人员9名,其中,演职人员8名(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司机1名(限男性,a1驾照,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文广新局梆子剧团、评剧团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衡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hswgxj.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工作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中心街南头文化艺术中心a区三楼306室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318-2083506
3.报名要求
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需持(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3)已就业的正式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应聘的意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5)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专业测试方法进行,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测评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衡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