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484 次 日期:2018-05-08 1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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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吐鲁番市高昌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高昌区自主招聘特岗为501名(含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9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80人、小学教师252人、初中教师169人。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和2018年高昌区赴内地招聘的地方性事业编制、就业实习和临聘教师,以及2018年赴内地招聘初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或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5月6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普通高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认真阅读发布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www.turpan.gov.cn的招聘简章。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载《岗位表》、《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6日-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2:00,下午16:00-20:00),采取到区教育局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者5月9日到高昌区教育局人事办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认真对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简章》中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专业是否符合“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和历届生是否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组织。自主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纪委、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纪委、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高昌区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周六),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入闱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5月9日公布面试考场,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成绩。幼儿园岗位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45分,答辩10分,幼教专业技能测试45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包括试讲、答辩,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试讲120分,答辩3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均不得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新聘教师体检于2018年5月13日-15日完成。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 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8年报考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制已经参加体检的考生,提供相应体检合格证明的,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五)政审

区教育局按要求审核考生提供的《高昌区2018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表》,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8年报考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制已经提供相应合格政审表的,可不重复提供)

(六)调剂

调剂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区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市、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8月11日-20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能、信息技术应用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提交市教育局,新招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档案的,按照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三、特岗教师政策

1.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招聘单位为区以上(含区)学校(幼儿园)的,招聘人员必须到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方可返回定编学校(幼儿园)。招聘单位为区以下(不含区)学校(幼儿园)的,定编定岗在招聘学校(幼儿园)。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落实公务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均应主动回避,提前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考生已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签订过就业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解决相关解聘手续等问题。

4.考生提交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市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5.报名后,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7.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本招聘简章由高昌区教育系统特岗教师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5-8534901

咨询时间:10:00-14:00 16:30-20:00http://news.163.com/17/0515/09/javascript:;

(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

监督电话:0995-853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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