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沙坪坝事业单位招聘选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832 次 日期:2018-05-05 09: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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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优秀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见附件1);面向重庆市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截至2018年7月沙坪坝区服务期满且在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程序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在任何环节被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首页“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若因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5月18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8年5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8年5月31日9:00起至6月2日11: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事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招聘条件及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卫生岗位联系人:古老师,023-65368150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毛老师,023-6536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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