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配置灵活、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推进海淀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海淀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共60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
3.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同等条件下,海淀街道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优先考虑。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公告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5月8日。
2.公告方式:公招网(网址:www.gongzhao.net)和海淀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社区公示栏、社区电子信息屏。
3.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方式:公招网在线报名,同时接受在线资格审查。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
5.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5月11日在公招网发布。考生可于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登陆公招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准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5月19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29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海淀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海淀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中共党员需要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信》;
7.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书面证明),且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书面证明);
8.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五)公示及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海淀街道社区工作者,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17年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9622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