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惠州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长期招聘)
来源:易贤网 阅读:799 次 日期:2018-04-02 09: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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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惠州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之一,南临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2016年9月以来,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总面积2476.1亩,建筑面积39.2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33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68.3万册,电子图书133.7万册。现有专任教师753名,其中教授(正高)103名、副教授(副高)251名,博士242名。学校聘任多名院士、长江学者和珠江学者为特聘教授。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813人。设置18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秉承“阆苑储英、人竞向学”校训,发扬“敦重明辨、求真致用”大学精神,融入惠州,服务广东,辐射全国,树立品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8名。详见附件1:《惠州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辅导员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18年8月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6.年龄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有特别规定的,以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条件为准,特别优秀的或者急需紧缺的教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行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七、学校考核

学校召开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和行政管理及辅导员入围名单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建议录用人选;校长办公会对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录用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人事处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录用

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的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十一、有关说明

1.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和聘用事宜。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有虚假情况的将予以辞退,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截止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习证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529142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

2018年3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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