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医学部下设口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学中心、校医院、附属医院等机构。根据医学部的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口腔医学专业教师10名,新聘用教师全面实行预聘-长聘制,助理教授30万起;副教授36万起;教授47万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5.应聘助理教授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6.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31日。
二、 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岗位名称 | 拟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 ||
口腔医学专业教师1 | 4 | 45/40 | 研究生 | 博士 | 口腔医学(1003) | 正高级/副高级 | 1.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2. 有高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3. 本科阶段为口腔医学专业,博士阶段为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4.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论文6篇及以上; 5. 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口腔医学专业教师2 | 6 | 35 | 研究生 | 博士 | 口腔医学(1003) | 无 | 1.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2. 本科阶段为口腔医学专业,博士阶段为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3.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4. 有口腔医学教学经验者优先; 5. 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三、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4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最新简历投递到以下邮箱:stomatology@szu.edu.cn,标题格式请按照“应聘口腔医学专业教师1(或2)-姓名” 填写。
四、 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医学部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审,按照1:3比例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由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9人。
-面试人选确定:综合考虑申请者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每个岗位的面试人选一般不少于2人。如果报名者中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暂缓该岗位招聘。
-面试程序:(1)本学科相关专业课程试讲;(2)面试者科研及学术情况汇报;(3)专家提问;(4)专家根据面试者的试讲情况、研究经历及成果、发展潜力等综合打分,以所有专家平均分作为面试结果。
3. 面试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面试时审核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请提供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低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如未取得认证的请提供成绩单及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等证明材料);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电子版),并提供论文收录证明和期刊检索证明(含中科院jcr分区信息、影响因子、文章引用次数等信息);
(5)有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证明应聘人符合与岗位有关其他条件的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属弄虚作假的,将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5年内不得应聘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5- 866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