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公招教师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00 次 日期:2018-03-13 10: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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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教育体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18:00,报名网站为 (http://bm.e21cn.com)。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9日—3月25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旁)。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体育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教体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监察室:0812-33483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12-3355727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12—3332281

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0812—3334064

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市实验学校):0812- 5105933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0812—5920118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0812-5558628

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0812-2514651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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