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园区)公开选调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肥西县环保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肥西县乡镇(园区)在编在岗公务员或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满3年以上人员(包括借调到县直单位,另有最低服务年限人员除外),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入职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人数共3名(详见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0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委)、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后退回。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3)提供入职时间及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5)出具《肥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该《承诺书》须考生认真阅读且手写签名。
2.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8:00-11: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肥西县招考部门建立县选调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告知其主管部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体检、考察对象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电话:0551-68837388(县公管局)
0551-68829028(县环保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