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14次〔2017〕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正派,作风务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大院县委楼二楼县委办秘书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电话:0762-6752311。
5.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
6.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笔试准考证,确定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命题和评卷由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成绩。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面试工作由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成绩。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龙川县委办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续聘。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
在聘用期内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本次招聘事项、考试成绩、招聘结果等有关信息将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办负责解释。
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