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粤纪办发〔2015〕 6号)、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结合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面向韶关市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选调职位为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韶关市各级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韶关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日),当地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纪检、公、检、法、审计、会计等部门工作经验者的可优先考虑;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一)公告发布。选调公告,分别在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zwgk.sg.gov.cn/website/govpublic/govpublicsiteaction.action)、韶关廉政网(http://www.sglz.gov.cn/)、乐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等网站发布。
(二)公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韶关市廉政网、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下载《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大一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
报名地点: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政府办公大楼五楼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509室,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51—5553120。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图片为jpg格式,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打包发至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lcjwgbs@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6日。
(四)资格审查。乐昌市纪委、市监委根据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5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当天到笔试考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以测试能力为主。笔试按照百分制,按30%折算综合总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综合总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试者进行直观测定,给予公正评分。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分累加取平均分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1.初步考察。初步考察按20%折算综合总分。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较排序提出考察合格人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按1:1的比例确定实践考察人选,安排到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跟班实习(期限3至6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统一体检。拟选调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五、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将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咨询监督电话:0751-5553120(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乐昌市纪委 乐昌市监委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