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教育事业单位进校园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723 次 日期:2018-03-01 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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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依照《关于梅江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批复》(梅区机编〔2018〕9号),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组织梅江区城区普通高中定于2018年3月进校园现场招聘6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梅州市梅江区2018年教育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二、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 为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2016、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且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重大失信人员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者网上报名,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历(含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3日下午17:00;

报名邮箱:gdmzzxbgs@163.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3-2368012,18023507019;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和初步筛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通过后按要求参加考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初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集中及参加初试、说课。初试目的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适应岗位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说课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1:3确定说课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进入说课,进入说课名单在教室外张贴公布。

初试、说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进入说课阶段的依据;说课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初试时间:3月21日现场确认结束后通知。

说课时间:初试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初试、说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五、确定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即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照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执行。如拟聘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准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将进入递补或调剂聘用程序。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由梅州中学受理。

梅州中学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3-2368012, 18023507019;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2196841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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